这次清迈之旅,我参加了一个两天一夜的徒步团.
徒步本身很棒,但我想聊的却是徒步途中遇到的狗!
一路有三只小狗相伴。一只全身黑毛,姑且叫它小黑,另一只皮肤花白,就叫它小花,最后一只特别像丁丁历险记里的那只狗,我就叫它丁丁。
这些狗都是串串,公狗。
徒步的路程很长,一路上山需要4个多小时。道路高高低低,崎岖不平, 挺累的。
但小黑小花和丁丁却不知疲倦的一路相伴,虽然它们时常会被路边的什么东西吸引,停下来玩耍觅食。但从来不会落下,总是一转眼又窜到前面去了。
和城里的狗不一样,小黑们没有绳索,行动很自由。只是看上去比较邋遢。毛发不是很亮,甚至有些脏。小花在背上还有几处明显的脱毛,明显有皮肤病。
但它们很精神。眼里有光的那种。
小黑们不是野狗,是我们晚上住宿的小木屋的主人的. 只是主人好像很少给它们特别的照顾,让它们自由生长。
不知道为什么,看到小黑们,我不由自主的想起了岳母家的金毛: 丢丢。
丢丢是岳母的心头肉, 吃着精细的狗粮,被精心的护理着。
岳母每天都会在小区附近遛它两次。溜完回家,它要洗脚,梳理皮毛,洗澡,被照顾得无微不至。
可是不知道为什么,和小黑小花和丁丁相比,丢丢的眼神没有光。
小黑们每天拥有一大片树林和山脉,丢丢的世界是一个阳台,和客厅的地板。
小黑们自由的探索路上的各种小秘密,每当路过一个小水塘, 它们就会一个箭步冲进去,洗澡喝水,尽情玩耍,而丢丢呢,会被一条绳索拉住 。。。
绳索那头,是它的主人。
狗是人的好伙伴。无聊的日子里,有狗狗在身边,生活会变得有趣很多。这一点,丢丢和小黑们的作用是一样的。
但是不同的是它们背后的代价。岳母在丢丢身上花的时间,金钱,和精力,要远远超过小木屋主人花在小黑们身上的。 丢丢和岳母,互相依靠,但也互为负担,而小黑们和它们的主人,却更像是和谐的双赢: 互相陪伴但并不给对方带来很多负担,但彼此的生活都因为对方的存在而变得更好。
我把感受告诉老婆,她一语点破:丢丢是宠物,小黑是狗。 这让我若有所思:也许,我们应该养狗,而不是宠物。